【會展政策】600萬在等你!哈爾濱出臺會展補貼政策 二維碼
發表時間:2019-08-08 16:01來源:中外會展 為支持會展業更快更好地發展,《哈爾濱市支持第三產業(會展業)發展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日前開始施行。根據《辦法》,申請補貼的項目為在哈爾濱市各專業場館舉辦的國際性、國家級、區域性展覽項目和在哈爾濱市轄區內舉辦的國際性、國家級專業會議項目。其中,國際性展覽項目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600萬元,國家級展覽項目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500萬元,區域性(含本地)展覽項目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萬元。
哈爾濱國際會展體育中心 根據《辦法》,對引進舉辦的國際性展覽項目,且展覽面積在1萬平方米(含)以上、標準展位在500個(含)以上的,按照每個標準展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600萬元;對引進舉辦的國家級展覽項目,且展覽面積在1萬平方米(含)以上、標準展位在500個(含)以上的,按照每個標準展位1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500萬元;對展覽面積在1萬平方米(含)以上、標準展位在500個(含)以上的展覽項目,按照每個標準展位4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萬元。
哈爾濱車展 對國際機構、國家一級學會、國家級協會或研究會主辦或在國際、國內行業中有較大影響力、專業性強、學術性高,會期2天以上、參會人數400人以上,且外來參會人數(含境外和省外)占總參會人數60%以上或國際性會議項目境外參會人員占參會總人數20%以上的,對會議承辦方給予10萬元補貼。參會人數每增加400人,相應增加補貼10萬元,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 對以上符合《哈爾濱市重點鼓勵發展產業目錄》的展覽項目和在淡季(每年3、4、5、10、11、12月)舉辦的專業會議項目,補貼標準可上浮10%。對同一承辦單位同一年度內多次舉辦同一題材展覽項目的,僅補貼一次。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納入補貼范圍:已獲得市政府及其他財政資金補助或優惠政策的;參展項目存在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;承辦單位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違法記錄或被有關部門查處的;展會組織秩序混亂,發生安全事故和罷展、鬧展等群體性事件,以及因參展產品質量等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嚴重后果的;承辦單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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